各承租户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相关部署要求,切实降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负担,支持中小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渡过难关,现将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减免对象:2022年度承租我司国有房屋(单指房屋建筑物,不含土地、场地、公有住房及小区车位等)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。
二、减免执行时间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三、减免标准:
(一)2022年度租期满1年及以上的租户,减免3个月租金(即2022年4月、5月和6月份租金);
(二)2022年度租期未满1年的租户,减免租金计算公式为:应减免租金=月租金×承租月数×25%。
四、办理手续:符合条件的承租户自收到本通知15个工作日内,向我司提交减免租金申请书、房屋租赁合同(或协议)、工商营业执照、身份证、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,经我司审核同意后办理减免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。
我司已在公司网站搭建政策解读及减免工作落实监督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haikouguozi.com/),欢迎广大承租户登录咨询。
业务联系人及电话:
公 司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
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| 邢晓莉 | 66705398 |
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| 陈川荣 | 66735628 |
海南海口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| 唐绍喜 | 68682125 |
海口市国运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 | 邓翔婷 | 65775626 |
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 | 莫得周 | 68608306 |
海口市水产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| 王 俊 | 66233725 |
附件2.省国资委《关于印发2022年国有房屋减免租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.pdf
附件3-关于印发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》的通知-发改财金〔2022〕271号.pdf
附件4-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办法-琼发改财金﹝2022﹞321号.pdf
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022年5月25日